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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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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陈嘉柱同志听取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环保局局长韩枫同志汇报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9月2日上午,县政府召开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陈嘉柱同志以及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上,环保局局长韩枫同志通报了全县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情况,提出了环保专项行动下步工作建议。通报指出:到目前为止,全县环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按国家六部委和省、市、县政府的要求循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县省、市、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点污染企业多数都能积极行动,制定措施,筹措资金,治理污染源,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有少数企业领导在认识上存在误区,没有把治理污染问题纳入议事日程,行动迟缓。尤其是个别浴池业主以种种借口拖延时间,等待观望。对此,环保专项行动下步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对未通过环评、未执行“三同时”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并依法处罚;对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或关闭;对未能如期完成锅炉污染治理的浴池,依法予以关闭。从现在起着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会上,县政府副县长陈嘉柱同志对环保专项行动的下一阶段工作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认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各成员单位要从环保专项行动的社会性、统一性、长期性、强制性、合法性来加深认识,结合本部门实际做好这项工作。二是明确职责,搞好配合,要求环保、监察、计划、广播电视、工商、法院、供电、水利、技术监督、城建、公安、安全等部门按照县政府文件的要求,协调配合,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搞好验收。环保局作为这次行动的牵头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各成员部门要给予支持,要对确定整治的违法排污企业进行跟踪监督,促其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特别是浴池锅炉治理,要定期监督、定期通报情况,确保完成治理工作,对完成整治任务的排污单位,县政府将组织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验收,达到标准的发给验收合格证,对逾期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停业或关闭。 会上,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纷纷表态,要按县政府的要求,打好这场治理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攻坚战,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返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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